吉林2020年上半年自考考生办理转考的公告

点击数:325 | 发布时间:2025-04-12 | 来源:www.aigof.com

    1、考生转出受新冠疫情影响,为保障广大考生和员工身体健康,本次申请办理转考的考生无需到现场申请,改为邮件申请,省考试院通过考生申请将考生电子档案通过全国“转考平台”递送和接收,具体如下:
    1.上半年申请办理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网络情人节,因故未准时申请,须下半年再申请,履行转考程序。
    2.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考的,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我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,在规定日期内,由考生本人提出转出申请。
    3.省考试院根据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、根据有关规定,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全国“转考平台”。
    4.转入地省级考办从全国“转考平台”接收转入电子档案。
    5.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,转考考生按需要到转入地省级(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)办理转入手续。
    6.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,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全国“转考平台”,我省考试院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况进行变更,转考完成。2、转出需要1.考生应当在转入地获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,并获得转入地考籍后,再办理转出手续。
    2.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和延期毕业期间,考试成绩不能转出。
    3.已经获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,只能在我省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办理毕业手续,不能转出。
    4.免考获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能转出;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能转出;毕业论文成绩不能转出;5.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,不能转出。
    6.考生转出的课程与国家现行计划不同的,不能转出。
    7.考生只可以转一次,确定转出后吉林将不再接待该考生在我省继续报名参加考试,考生电子考籍档案将封存。3、考生转入1.2016年以前通过机要方法转入我省的并且在《吉林高等教育自考信息网》查到转入信息的考生,须在自考报名期间(见吉林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告)与省教育考试院接待大厅联系办理落籍手续(联系电话0431-84658705)。
    2.在通过全国“转考平台”交换的电子档案,考生须在6月1日至8日与我省考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办理转入手续;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确认,完成转入手续。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转入手续的考生,我省将电子档案退回转出省。
    3.转入的电子档案需要符合我省自考考籍管理规定;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全国“转考平台”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,其他形式我省不予以承认。
    4.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。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,按我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实行。
    5.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获得专科不少于5门课程、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,方可申办毕业手续。4、转出申请。申请方法:邮件申请,邮箱地址:jlzk22@126.com。申请材料:转出登记表(见附件)、身份证正反面、吉林自学考试准考证、他们省准考证(或有关证明材料),以上材料须拍照上传至邮箱。联系电话0431-84658705。附件:转考登记表.doc吉林教育考试院2020年5月十日
  • THE 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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